安徽:新增钢铁产能项目不得办理土地供应
2016-08-24 04:32:16   来源: ()    评论:0 点击:

  安徽省政府近日发布《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》,明确要求各地、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、任何方式备案新增钢铁产能项目,所有新备案钢铁项目必须落实产能置换指标,并向社会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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